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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則
行政及場地組織
1.1. 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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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 |
第二屆黃大仙校區中學校際網上實時辯論比賽 2nd Wong Tai Sin District Secondary Schools Real Time Debate on 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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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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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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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科亞太有限公司 | |
| 教統局資訊科技教育卓越中心(聖文德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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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辯論學會 | |
| 聯校資訊科技學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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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機構: |
香港教育城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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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機構: |
黃大仙區學校聯絡委員會 |
| 主席: | 黃大仙區中學校長會主席 梁錦波校長 |
| 副主席: |
伍瑞球校長(可立)、伍雄強(卜維廉) |
| 策劃及統籌: | 梁錦松 (聖文德) |
| 財政: | 黃大仙中學校長會司庫 周楚成校長 (張永慶) |
| 技術: | 符恩明 (怡科) 、李國雄 (怡科) 、何榮耀(和記) |
| 聯絡: | 秦錦燊(和記) |
| 報名: | 伍雄強(卜維廉) |
| 海報印製及寄發: | 聖文德書院學生資訊科技發展中心 |
| 評判邀請及安排: | 林綺華(協和) |
| 頒獎禮: | 陳錦添(伍華)工作分配詳情 |
| 比賽主持: | 伍瑞球校長(可立)安排 |
| 電子計時: | 徐裕源 曾慧俊 梁柏熹 (聖文德學生資訊科技發展中心) |
| 比賽網址: | http://www.wtsss.org/debate-2/ |
1.2. 比賽語言
粵語
1.3. 報名及挑選 下載報名表( Pdf , Words) 名額八隊已滿 先報先得
報名費全免
報名請下載 Words 檔,填妥後用 Email 附件形式傳回 workshop@sbc.edu.hk
如用 PDF 填寫請傳真至 2321-7343
1.31 比賽費用
免費(請留意比賽環境設定)
1.4. 比賽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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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一: |
比賽學校正方,在原校舉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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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二: |
比賽學校反方,在原校舉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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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三: |
主席及評判團,在第三個場地(暫定聖文德書院),通過視像設備主持比賽。 |
1.4. 比賽網絡設定 (按此看圖)
1.5. 比賽環境設定 PolyCom 視像會議設備 Setup 解說
參加比賽學校所需條件如下 (大會將協助參賽學校解決困難)
1.5.1. 課室:參賽學校需提供一較寧靜的場地,如圖書館或禮堂一角。建議一固定小課室為最佳。
1.5.2. 視像會議設備:參賽學校最適宜備有視像會議設備(如圖) 如參賽學校沒有視像會議設備,大會將安排借用與學校使用。
1.5.3. 視像會議安裝工作室:各參與比賽學校需委派只少一名員工(如 TA教學助理) 出席約一小時之工作室學習如何安裝及操作視像設備。
1.5.4. 佈景板:參賽學校最適宜自備有佈景板(如圖),大會亦可代為找承辦團體代備。 費用由原校支付。
1.5.5. 寬頻點:比賽場地需設有寬頻上網點,並固定公用IP 兩個,以便連接視像會議設備。
1.5.6. 寬頻速度:以上、下行專用帶寬不低於10 Mbps為佳(如學校寬頻不達標準,和記環球電訊將免費為參加比賽學校安裝光纖高速寬頻)。
1.5.7. 電視:參賽學校需提供 兩部彩色電視或電視投射器供比賽時視像會議使用。
1.5.8. 支援:如參賽學校對上述各點有疑問及困難者,請與梁錦松先生聯絡(電話:9124-7513)
1.6 隊際
八隊單循環際
| 第一次工作會議: | 2003.10.30 (星期四) |
| 第二次工作會議: | |
| 寄出章程: | 2003.11.04(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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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報名日期: |
2003.12.12(星期五)名額八隊已滿 先報先得 |
| 比賽說明會及配對: | 2003.12.13(星期六)3:30 am ~ 4:30 pm |
| 比賽日期: | 2004.03.15 起逢星期一、四 4:30pm 至6:00pm |
| 初賽 |
第一場 (2004.03.15 星期一)4:30pm 至6:00pm 第二場 (2004.03.18 星期四)4:30pm 至6:00pm 第三場 (2004.03.29 星期一)4:30pm 至6:00pm 第四場 (2004.04.01 星期四)4:30pm 至6:00pm |
| 決賽 |
第五場 (2004.04.26 星期一)4:30pm 至6:00pm 第六場 (2004.04.29 星期四)4:30pm 至6:00pm |
| 總決賽 |
第七場 (2004.07.07 星期三)3:15 pm 至 4:3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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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賽及頒獎: |
日期:2004.07.07 星期三 地點:聖母書院 工作分配 泊車:聖文德書院
可致電秘書處留座
黃大仙校區中學校際【黃大仙專題研究】比賽 第二屆黃大仙校區中學校際網上實時辯論比賽總決賽及頒獎 時間: 2:15 pm 至3:30 pm網上實時總決賽 第二屆黃大仙校區中學校際網上實時辯論比賽 李求恩紀念中學品
對
救世軍卜維廉中學 比賽安排 參賽學校在原校比賽 評判團假聖文德書院或聖母書院舉行
(待訂) 比賽過程將實時網上直播 評判:
待訂 何萬貫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院課程與教學學系副教授 盧傑雄博士
嶺南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 李正權先生 香港辯論學會主席 簡嘉明老師
香港真光中學辯論隊負責老師 3:45 ~ 4:00 pm 茶點時間 4:00 pm 第二屆黃大仙校區中學校際網上實時辯論比賽 黃大仙校區中學校際【黃大仙專題研究】比賽 結幕禮 主禮嘉賓致辭 黃大仙區議會主席黃金池先生 4:15 pm 黃大仙校區中學校際【黃大仙專題研究】比賽 初賽成績最佳之五隊進入總決賽 每隊示範 10分鐘 評判: 高級學校發展主任(黃大仙)
王李慧苗女士, 高級課程發展主任黃志堅先生(待定), 培立中學關惠芳校長 4:45 pm 網上實時辯論比賽評判長致辭 辯論比賽頒獎 黃大仙校區中學校際【黃大仙專題研究】比賽評判長致辭 第二屆黃大仙校區中學校際網上實時辯論比賽頒獎 主禮嘉賓: 黃大仙區議會主席黃金池先生, 黃大仙政務專員鄧仲敏太平紳士 致謝辭 黃大仙校區中學校長會主席梁錦波校長 抽獎 HP PSC 1210 三合一 彩色影印、掃描、打印機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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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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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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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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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辯論員: ( 每場設一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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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推廣學界辯論活動,訓練邏輯思維,啟發智慧。
2.2. 實驗在多個不同地方實時進行活動。
3.1. 中學組。
3.2. 名額8名,以公開抽簽分組對賽。
3.3. 比賽以單淘汰賽形式進行。
3.4. 比賽分為:初賽﹝4場﹞、準決賽﹝2場﹞及總決賽三個階段。
3.5. 設冠軍一名,亞軍一名。每場比賽均設最佳辯論員一名。
3.6. 各學校之參賽資格,大會有最後決定權。
4.1.1. 比賽之主席負責主持整個比賽程序。
4.1.2.
主席於比賽開始時,宣讀該場比賽之辯題、大會比賽規則及介紹參賽隊伍、辯員及評判。
4.2.1. 大會將採取電腦顯示計時。計時顯示設於主席位旁。
4.3.1. 參賽隊伍須有主辯、第一副辯、第二副辯及結辯各一人。
4.3.2. 參加隊伍之辯員須為該校學生。
4.3.3. 參加隊伍於比賽時只可帶資料卡上台,不可攜帶書籍或其他資料。
4.3.4. 比賽進行時,嚴禁台上辯論員與台下人士(工作人員除外)以文字、圖片、語言或其他方式進行溝通,違者可被取消參賽資格。
4.4.1. 比賽正式開始之前,設試咪環節,對賽雙方學校之辯論員可依照發言次序進行試咪,辯論員可進行簡短之講話以測試咪之音量及高度。但若講話時間過長,主席可隨時中斷該辯論員之試咪。
4.4.2. 各辯員試咪完畢後,主席正式宣佈比賽開始。比賽先由正方主辯發言,然後由反方主辯發言,再輪到正方第一副辯發言,如此類推,直至反方第二副辯發言完畢。然後由雙方結辯發言,先由反方結辯發言,最後由正方結辯發言。反方結辯發言前有四分鐘時間準備。
4.4.3.
4.4.4. 中學組各辯論員之發言時間為:主辯四分鐘,第一副辯及第二副辯各三分鐘,結辯四分鐘。
4.4.5. 每位辯員發言時間完結後仍有十五秒緩衝時間,若發言於緩衝時間內完結,仍不會被扣分。
4.4.6. 正方結辯發言完畢後,評判將短暫退席商議及計算分數,及後先由評判對比賽作出評語,再由主席宣佈比賽結果。
4.5.1. 各辯論員須於計時員鳴鐘後,才可以開始發言。
4.5.2. 各辯論員發言時間完結前一分鐘,計時員將鳴鐘一次,以示發言時即將結束。
4.5.3. 在法定時間終止時,計時員會連續按鐘兩下,示意辯論員需盡快結束其發言。
4.5.4. 在法定時間十五秒過後,計時員會連續按鐘數下,而該辯論隊將被扣分。
4.5.5. 扣分制如下:緩衝時間十五秒後,每過時五秒,將在每位評判予該隊之總分扣除五分,如此類推,不足五秒亦當五秒計。
4.6.1. 每位辯論員可得最高分數100分,其中內容佔40分,詞鋒30分,組織20分,風度10分。
4.6.2. 每隊合作分最高為20分。
4.6.3. (取消 2002.11.28)
4.6.4. 評定獲勝隊伍之標準,以各評判之個人投票為決定,獲票較多的一方獲勝。而該評判若給某方分數較高,則代表投票給該方。
4.6.5. 最佳辯論員之評定根據「最佳辯論員排名分數」決定。
4.6.6. 每位評判給雙方辯員的分數中,分數最高者可得8分,次者7分,如此類推。如評判給予分數相同, 排名分數亦相同。
4.6.7. 把各評判給予各辯員之排名分數相加,排名分數最高的一位則為該場比賽之最佳辯論員。
4.6.8. 若有兩位或以上辯員之排名分數相同,則由評判作最後決定。
5.1.1. 如發現有任何妨礙比賽公平進行的情況,主席、評判及雙方主辯均有權要求暫停比賽進行。
5.1.2. 任何爭議,皆由主席及評判商議後作出最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