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章則 2009.10.19 更新
工作委員會
主 席: 梁錦松(聖文德書院) 副主席: 郭志文(仁濟醫院靚次伯紀念中學)
梁可奇(香港布廠商會朱石麟中學)秘 書: 秦錦燊(聖文德學生資訊科技發展中心)
張翠珍(保良局錦泰小學)財 政: 楊佩珊(聯校資訊科技學會) 聯 絡: 劉蕙薇 (聖文德書院)
陳喜泉(大埔舊墟公立學校(寶湖道))技 術: 楊耀榮(保良局胡忠中學)
彭育康(聖文德學生資訊科技發展中心)網絡技術支援: 香港寬頻有限公司 評判長: 『粵語組』 暨大會總評判長 李正權(香港辯論學會)
『粵語組』 評判長 黃家樂(香港辯論學會)
『普通話組』歐陽文軒(香港教育學院普通話演講與辯論學會)
『英文組』Mary Garland (South Island School)電子計時: 彭育康(聖文德學生資訊科技發展中心) 網頁及美術設計: 劉蕙薇(聖文德書院) 總 務: 林偉才(聖文德天主教小學)
王志偉(東華三院馬振玉紀念中學)攝 影: 楊耀榮(保良局胡忠中學) 北京地區聯絡: 覃祖軍(北京市教育網絡和信息中心 遠程教育部)
朱川(北京市教育網絡和信息中心 遠程教育部)
潘天士(北京一零一中學)上海地區聯絡: 唐春雷(中國福利會少年宮)
陳聖日(上海市七寶中學)南海地區聯絡: 鄭展文 (南海區教育局) 禪城地區聯絡: 簡兆麟 (禪城區教育局) 寧波地區聯絡: 馬任 (寧波江東區教育局) 寶安地區聯絡: 張朝清 (寶安區教育局)
南山地區聯絡: 潘華東 (南山區教育局) 肇慶地區聯絡: 黃國洪 (肇慶市教育局)
何杰才 (肇慶百花園小學)
普通話傳譯司儀: 丁耿貞(天主教溥仁學校)
A. 省港小學組粵語
B. 省港中學組粵語
C. 京省港中學組英語
D. 京省港中學組普通話
E. 滬港中學組英語
F. 滬港中學組普通話
G. 中學組英語
H. 中學組普通話
I. 小學組英語
J. 小學組普通話
1.3. 報名及挑選 下載報名表
上海地區報名方法請與中國福利會少年宮視像中國秘書處 唐春雷老師 聯絡 (86) 21-6249-8665
北京地區報名方法請與北京教育網絡信息中心 覃祖軍主任 、朱川老師 聯絡 (86) 10-6652-1566- 內線 526
寧波地區報名方法請與寧波太古小學 馬任校長 聯絡 (86) 574-8780-1500
廣東地區報名方法請與南海教育局 鄭展文女士 聯絡 (86) 757-8628-8490
臺灣地區報名方法請與臺北木柵中學 羅昌龍老師 聯絡 (886) 02-6630-6608
馬來西亞地區報名方法請與沙巴崇正中學 丘和新副校長 聯絡 (60) 1-60-8825-4154
其他香港以外地區請直接與香港秘書處聯絡大會秘書處 請聯絡
秦先生 Francis(電話:3619-4771/9220-3368)
鄭先生 Jones (電話:(852) 3568-2380)
聖文德書院學生資訊科技發展中心 (電話:(852) 2321-7324)報名費全免
歡迎同一學校同時報名多項賽事。
報名請下載 Words 檔,填妥後用 Email 附件形式傳回 admin@jsit.net
如用 PDF 填寫請傳真至 (852)2321-7343 / (852)3568 - 4529 / (852)3568-2468
地點一: 比賽學校正方,在原校舉行。 地點二: 比賽學校反方,在原校舉行。 地點三: 主席及評判團,在第三個場地(聖文德書院遠程協作教學室),通過視像設備主持比賽。 比賽網絡設定(按此看圖)
1.5.1. 比賽場地:參賽學校須提供一較寧靜的場地,如圖書館或禮堂一角,倘能在固定課室進行則更佳。
大會將協助參賽學校建立『遠程教室』,並免費提有關之供經驗、技術及有關軟件平台。1.5.2. 設備:如參賽學校沒有比賽設備,大會可安排借予學校使用。
1.5.3. 視像會議安裝工作坊:參賽學校須委派最少一名員工(如資訊技術員)出席工作坊,學習如何安裝及操作視像設備。
1.5.4. 佈景板及桌上名牌:參賽學校宜自備佈景板及桌上名牌(如圖)。
1.5.5. 寬頻接點:比賽場地須設有寬頻上網接點,以便連接視像會議設備。
1.5.6. 寬頻速度:以上、下行專用頻寬不低於10 Mbps為佳。如參賽學校頻寬未達標準,大會將盡力為參賽學校 解決比賽環境。
1.5.7. 影像設備:適宜使用高清電視( HDTV)作比賽影示之用。
1.5.8. 支援:大會將盡力為參賽學校解決高速寬頻及技術問題。
聯絡及查詢
參賽學校對上述各點有疑問及困難者,請聯絡:技術支援:
秦先生 Francis(電話:3619-4771 / 9220-3368)
一般查詢:
聖文德書院學生資訊科技發展中心 (電話:(852) 2321-7324)
大會秘書處 鄭先生 Jones (電話:(852) 3568-2380)
第一次工作會議: 2009.09.02 星期三 第二次工作會議: 2009.09.11 星期五 寄出海報及開始宣傳: 2009.09.16 星期三 截止報名日期: 2009.09.30 星期三 第三次工作會議: 2009.10.02 星期五. 比賽時間表公佈: 2009.10.10 星期六 硬件配對及設定工作坊: 2009.10.17 星期六10:30am~12:00noon 比賽日期: 2009.10.26 始至 2010 6月6日 第四次工作會議: 2010.06.11 星期五 頒獎典禮: 2010.07.10 星期六 (暫訂)
A. 省港小學組粵語
最佳辯論員B. 省港中學組粵語
最佳辯論員C. 京省港中學組英文
最佳辯論員D. 京省港中學組普通話
最佳辯論員E. 滬港中學組英文
最佳辯論員F. 滬港中學組普通話
最佳辯論員G. 中學組英文
最佳辯論員H. 中學組普通話
最佳辯論員I. 小學組英文
最佳辯論員J. 小學組普通話
最佳辯論員最佳展示獎
2.1. 推廣學界辯論活動,訓練邏輯思維,啟發智慧。
2.2. 實驗在多個不同地方實時進行 資訊科技活動。
3.1. 由於香港區為主場故安排各地方學校與香港地區學校作賽
3.2. 所有報名學校均安排比賽
3.3. 歡迎學校報賽多組參賽隊不限 ( 大會示情況決定 唯每校每組賽事均不少於一次出賽)
3.4. 以公開抽簽分組對賽時間時將實時網上轉播。
3.5. 比賽以混合淘汰賽形式進行。
3.6. 各組辯賽均設冠、亞軍各一名,每場比賽均設最佳辯論員一名。
3.7. 各學校之參賽資格,大會有最後決定權。
3.8. 每次由香港隊與香港以外一隊作賽,請參看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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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港中學組粵語】新增自由辯論環節,詳情請看比賽規則 4.8 「【省港中學組粵語】自由辯論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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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中小學組】辯題取雙辯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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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中學組】加入質詢環節。詳情請看比賽規則 4.9 「【普通話中學組】質詢環節。
4.1.1. 比賽之主席負責主持整個比賽程序。
4.1.2. 主席於比賽開始時,宣讀該場比賽之辯題、大會比賽規則及介紹參賽隊伍、辯員及評判。4.2.1. 大會將採取電腦顯示計時。計時顯示設於比賽顯示屏上。
4.3.1. 參賽隊伍須有主辯、第一副辯、第二副辯及結辯各一人。(英文組參賽隊同)
4.3.2. 參加隊伍之辯員須為該校學生。
4.3.3. 參加隊伍於比賽時只可帶資料卡上台,不可攜帶書籍或其他資料。
4.3.4. 比賽進行時,嚴禁台上辯論員與台下人士(工作人員除外)以文字、圖片、語言或其他方式進行溝通,違者可被取消參賽資格。4.4.1. 比賽正式開始之前,設試咪環節,對賽雙方學校之辯論員可依照發言次序進行試咪,辯論員可進行簡短之講話以測試咪之音量及高度。但若講話時間過長,主席可隨時中斷該辯論員之試咪。
4.4.2. 各辯員試咪完畢後,主席正式宣佈比賽開始。比賽先由正方主辯發言,然後由反方主辯發言,再輪到正方第一副辯發言,如此類推,直至反方第二副辯發言完畢。然後由雙方結辯發言,先由反方結辯發言,最後由正方結辯發言。反方結辯發言前有四分鐘時間準備。
4.4.3. 小學組各辯論員之發言時間為:主辯四分鐘,第一副辯及第二副辯各三分鐘,結辯四分鐘。(4,3,3,4)
4.4.4. 中學組各辯論員之發言時間為:主辯四分鐘,第一副辯及第二副辯各三分鐘,結辯四分鐘。(4,3,3,4)
4.4.5. 每位辯員發言時間完結後仍有十五秒緩衝時間,若發言於緩衝時間內完結,仍不會被扣分。
4.4.6. 正方結辯發言完畢後,評判將短暫退席商議及計算分數,及後先由評判對比賽作出評語,再由主席宣佈比賽結果。4.5.1. 各辯論員須於計時員鳴鐘後,才可以開始發言。
4.5.2. 各辯論員發言時間完結前一分鐘,計時員將鳴鐘一次,以示發言時即將結束。
4.5.3. 在法定時間終止時, 電腦計時員會連續按鐘兩下,示意辯論員需盡快結束其發言。
4.5.4. 在法定時間十五秒過後,計時員會連續按鐘數下,而該辯論隊將被扣分。
4.5.5. 扣分制如下:緩衝時間十五秒後,每過時五秒,將在每位評判予該隊之總分扣除五分,如此類推,不足五秒亦當五秒計。
4.5.6. 由於網絡運算會有延誤,網上時間提示只能視作參考,計時最終以主席決定為最終決定。
4.5.7. 如遇網絡故障,主席可能要求辯員重申作全部或部份發言。
4.5.8. 對雙方辯員重要提示:在比賽期間,台上辯員不可與非辯員有任何形式上的接觸。如有違規,每位評判會對該辯論隊之總分扣除十分。若屬作弊者可被取消資格。4.6.1. 每位辯論員可得最高分數100分,其中內容佔40分,詞鋒30分,組織20分,風度10分。
4.6.2. 每隊合作分最高為20分。
4.6.3. 評定獲勝隊伍之標準,以各評判之個人投票為決定,獲票較多的一方獲勝。而該評判若給某方分數較高,則代表投票給該方。
4.6.4. 最佳辯論員之評定根據「最佳辯論員排名分數」決定。普通話賽事(即:D. 京省港中學組普通話、F. 滬港中學組普通話、H. 中學組普通話 及 J. 小學組普通話)之最佳辯論員則由評判團賽後即時選出。
4.6.5. 每位評判給雙方辯員的分數中,分數最高者可得8分,次者7分,如此類推。如評判給予分數相同, 排名分數亦相同。
4.6.6. 把各評判給予各辯員之排名分數相加,排名分數最高的一位則為該場比賽之最佳辯論員。
4.6.7. 若有兩位或以上辯員之排名分數相同,則由評判作最後決定。4.7.1. 埠際辯賽
初賽第一回 每場均由香港隊及京/滬/港外其他埠際學校隊作賽。4.7.2. 第一回合後,每埠依成績選出一、二隊或四隊進入準決賽
(參賽隊十隊或以下者選出一隊;十五隊 者選出二隊;二十隊或以上者選出四隊進入準決賽。
4.7.3. 第二回各比賽隊將以抽簽方法配賽
4.7.4. 比賽形式
比賽學校在自已地區作賽。
評判團分別在香港地區及或另一比賽地區評審。
電子計時在評判團地點顯示。4.7.5. 成績計算
成績以評判勝出票數計算。如評判投勝出票數是 3 比 0,勝出一方即得3分 。評判投勝出票數為 2 比 1,勝出一方即得2分。
如遇同分不能決定入選隊者,則以 4.7.6. 決定。
4.7.6.
同分而不能選出得勝者則加入最佳辯員計算。
如該隊該場含選最佳辯員者即得1分。
如仍遇同分不能決定最佳一隊者,則以4.7.7決定。
4.7.7.
同分而不能選出得勝者則以該場勝出分差計算。
如仍遇同分不能決定最佳一隊者,則以4.7.8決定。4.7.8
同分而不能選出得勝者則以評判所給各項總分計算。
如仍遇同分不能決定最佳一隊者,則以抽簽形式決定。4.8.1. 在自由辯論中,雙方均有三分鐘發言時間。
4.8.2. 在自由辯論中,辯員可選擇一次過將發言時間用盡,亦可自行分配時間,分開數次發言。先由正方發言,再由反方發言,如此類推。
4.8.2.1. 時間計算以落座作準
4.8.3. 自由辯論環節中,計時員於該參賽學校之發言時限前一分鐘響鐘一次,並於發言時限完畢時響鐘兩次。本環節不設緩衝時間。
4.8.4. 當某方之發言時間用完,另一方可派出一位或多位辯員輪流發言,直至時間用完為止。4.9.1 正方主辯陳詞,時間 4 分鐘,最後 30 秒有提示。
4.9.2 反方主辯陳詞,時間 4 分鐘,最後 30 秒有提示。
4.9.3 正方一副陳詞,時間 3 分鐘,最後 30 秒有提示。
4.9.4 反方一副陳詞,時間 3 分鐘,最後 30 秒有提示。
4.9.5 反方二副向正方一、二辯發問,正方主辯、一副任意一人回答,不能反問。
總計時 3 分鐘,每次發問或回答不能超過 30 秒。
4.9.6 正方二副向反方一、二辯發問,反方主辯、一副任意一人回答,不能反問。
總計時 3 分鐘,每次發問或回答不能超過 30 秒。
4.9.7 反方二副攻辯小結,時間 1 分鐘。
4.9.8 正方二副攻辯小結,時間 1 分鐘。
4.9.9 反方結辯總結,時間 4 分鐘,最後 30 秒有提示。
4.9.10 正方結辯總結,時間 4 分鐘,最後 30 秒有提示。
5.1. 如發現有任何妨礙比賽公平進行的情況,主席、評判及雙方主辯均有權要求暫停比賽進行。
5.2. 任何爭議,皆由主席及評判商議後作出最後決定。
聯絡及查詢
參賽學校對上述各點有疑問及困難者:
| 技術支援: | 請聯絡 秦先生 Francis(電話:3619-4771/9220-3368) |
|---|---|
| 一般查詢: | 聖文德書院學生資訊科技發展中心 (電話:2321-7324) 大會秘書處 鄭先生 Jones (電話:3568-2380) |
| 上海地區: | 聯校資訊科技學會上海秘書處 上海市七寶中學現代教育技術中心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農南路22號 郵編:201101 聯絡人:陳聖日 光佳 電話:(86) 21-64592100-109-608 傳真:(86) 21-64199325 E-MAIL:jsit-sh@mail.qibao.sh.cn |
| 北京地區: | 北京教育局教育網絡和信息中心 |
| 寧波地區: | 寧波江東區教育局 |
| 廣東南海地區: | 南海教育局 |


